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


  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。
    术语和定义
   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。
    甲醛释放量
    家具的人造板试件通过GB/T  17657-1999中。12规定的h干燥法试验测得的甲醛释放量。
   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
    家具表面色漆涂层中通过GB/T  9758-1988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得的可溶性铅。镉。铬。汞重金属的含量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

项 目
限 量 值
甲醛释放量 mg/L
≤ 1.5
重金属含量(限色漆)

mg/kg
可溶性铅
≤ 90
可溶性镉
≤ 75
可溶性铬
≤ 60
可溶性汞
≤ 60